各单位、部门:
     
 
     
      为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规范校园交通秩序,结合宁波市“学校安全
      教育周
      ”,
      经研究决定从3月26日起,在全校开展为期一
      周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现
      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营造校园安全、文明交通氛围,杜绝校园交通违章。
     
 
     
      二、组织形式
     
 
     
      活动以学院、部门为主,学校职能部门协调配合。
     
 
     
      三、活动内容
     
 
     
      1
      、
      各单位、部门以“营造校园交通氛围,杜绝校园交通违章”为主题,利用班会、学院会议普遍
      开展一次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着重宣传教育:
     
 
     
      教职工、学员不在校园超速行驶(法律规定限时速20码)和超车;
     
 
     
      机动车辆按序泊车,不
      随意将车辆停放在交通要道、大楼出入口及明令禁止区域,影响道路畅通和教学、实验楼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疏散通道的行为
      ;
     
 
     
      非机动车(自行车、电瓶车)不骑车带人;
     
 
     
      师生出行不乘坐非法营运、非法装载助力装置的三轮车。
     
 
     
      2
      、
      活动期间,保卫处将加大检查力度,对查到的违章、违规的行为予以通报并列入单位、部门的考核
      。
     
 
     
      
     
 
     
      望各单位、部门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各项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结束后,请将活动情况于4月6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稿形式报创安办。
     
 
      
     
      联系人:金老师 电话:87600281(8281) 邮箱地址:jinjifu@hswzgw.com
     
 
     
      
     
 
     
      
      
     
 
     
                        创 安 办
     
 
     
                                                                  201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