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2013届省、校级优秀硕士毕业生评选(初评)的通知 各位毕业班研究生: 学校下发了评选2013届省、校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现结合国外黄色网站-外国成人网
实际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选办法与名额: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比例各学院毕业生总数的14%。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广泛听取全院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在学院内张榜公布、无异议后,由学院党、政领导集体研究、签署意见后报学校审批。 因省优毕业生要在校优毕业生基础上产生,故省、校优评选工作同步进行。由于学校下达的名额不能平均分配至每个专业,因此由三个专业各自推荐一名候选人,学院根据推荐对象的材料评审。
类别 |
名额 |
评选基本条件 |
省级优秀毕业硕士生(在校优基础上产生) |
1 |
1、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能模范执行国家和省制订的大学生行为规范,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在校期间得过市级及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或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各类捐赠奖学金两次以上,无学位课不及格,通过学校中期考核; 3、热心为集体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能在校、院组织的各项学科竞赛及各类公益活动中起带头作用,已获得校级优秀毕业生(初评)资格; 4、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有论文发表(须为第一作者;或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或在省(市)级各类科技竞赛中获过奖,或在其他的技术创新及科研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 |
校级优秀毕业硕士生 |
2 |
1、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能模范执行国家和省制订的大学生行为规范,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在校期间得过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各类捐赠奖学金、或得过市级及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无学位课不及格,通过学校中期考核; 3、热心为集体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能在校、院组织的各项学科竞赛及各类公益活动中起带头作用; 4、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有论文发表(须为第一作者;或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或在省(市)级各类科技竞赛中获过奖,或在其他的技术创新及科研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 5、毕业前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或达不到毕业要求将取消校级优秀毕业生资格。 |
申请表格已经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给全体毕业生,各专业推荐出候选人后,征求导师同意后,由班长发送给宋臻老师:[email protected]。上报截至12月4日。请各专业根据评审的基本条件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 |